一、本单位属于购买使用单位,平台上重要工作有:
1.单位及人员基本信息上报及变更及时上报
2.购买申请
3.购买入库登记
4.使用出库登记
5.陆续要求的其它重要事项
二、操作注意
1.本平台属于公安局监督由属地公安管理的平台。按照指令要求,特别是涉及本类化学品购买、运输、入库、库管、出库、使用等全程中品名、种类、数量、涉及所有人员的系级纸质版与网上最终要一致,以利顺查倒追均精准到位。要严格操作,一丝一扣,不留后续麻烦及混乱。
2.出入库纸质表格要使用忻府区公安局禁毒大队统一制作发放的。
3.系级出现管理员变化、领用人新增,要系级正式报告上来后上传申请变更、新增。这样子平台上购买,出入库才能跟进相应人员。
4.系级库房及必要的实验室临时小计量管理,必须是双人双锁管理。管理员二人,其中一人为专管员。(至2024年5月,化学系二人:王尉波—专管员,关胤--第二管理员;生物系二人:梁彬—专管员,宿婧--第二管理员)。
注:化学专管员王尉波于2024年3月1日接替张国荣(系级报告在办公室)。
5.网上平台出库后,平台上库存数量与系级交回出库表格上库存数量一致了,说明平台上出库数量正确了。否则要重新核实。
6.向网上平台上传需要禁毒大队批复的资料(如单位信息、所有人员添加及变更、购买申请),必须在上午上传(因网络系统有延迟现象,批复者看到时一般滞后几个小时,公安部平台监控要求本地对管理户的申请批复在当天完成),并事先与忻府区公安局禁毒大队专管员联系确认可以上传时再上传。切勿先上传再联系!
2024年5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