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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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山西省教育厅开展实验室安全现场调研的通知

各相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进一步加强高校实验室安全管理,切实保障师生生命财产安全和校园稳定,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5 年度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工作的通知》(教科信厅函〔2025〕8号)、《山西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5年度高校实验室安全工作的通知》(晋教科信函〔2025〕5号)和《山西省教育厅关于开展普通本科高校实验室安全现场调研的通知》(晋教科信厅函〔2025〕13号)等文件精神,现就开展2025年实验室安全现场调研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调研时间

2025年7月30日下午。

二、调研范围

各相关单位所属各类教学和科研实验室、实训室等(以化学、生物实验室及暑期开放的实验室为主)。

三、调研内容

实验室安全管理组织架构、规章制度、责任体系、实验室安全分级分类管理、实验室重要危险源的风险评估及准入、实验室安全教育开展等情况。

四、调研流程

本次调研通过实地调研、查阅资料、意见反馈等形式开展。

1.实地检查

各相关单位提供全部实验室清单,包括实验室所在地(校区-楼宇-房间号)、实验室名称、类别(化学/生物/辐射/机电/其他)、级别(I级/Ⅱ级/Ⅲ级/V级)、主要危险源、实验室安全责任人、实验室所属二级单位,同时备注假期开放实验室。检查组对照《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2025)》进行以下现场检查。

(1)学校实验室安全整体工作情况(含实验室情况、组织架构、规章制度、责任体系等)

(2)实验室安全自查及隐患排查治理情况;

(3)实验室安全分级分类管理的落实情况;

(4)实验室重要危险源的风险评估及准入情况;

(5)实验室安全教育课程的建设情况;

(6)实验室安全文化培育活动的开展成效;

(7)安全队伍建设;

(8)实验室安全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困难;

(9)典型经验和做法。

2.查阅资料

查阅实验室安全管理组织体系、分级分类认定、规章制度、培训演习和档案台账等资料。

3.意见反馈

调研组对现场调研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进行反馈,明确整改要求,提出整改建议。

五、工作要求

调研结果作为年度我校高质量发展绩效考核的重要依据,各相关单位要积极配合现场调研,按照山西省高校实验室安全管理工作评估表(见附件1)的要求提供相关资料,提前做好专家调研准备;各相关单位指定1名实验室负责人与实验中心对接,确保被抽查实验室做好迎检工作。要以此次调研为契机,建立健全实验室安全管理长效机制,不断提升实验室安全管理水平;要对调研组提出的意见和建议,认真落实整改,即知即改、立行立改,对短期内难以整改到位的,制定详细的整改计划,采取有效的防范措施,确保安全。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实验中心杜荣荣19316302092

附件:

1.《山西省高校实验室安全管理工作评估表》

实验中心

2025年7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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