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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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5年上半年实验室安全专项自查及检查的通知

各相关单位:

为了进一步加强我院实验室工作安全,及时发现并解决实验室存在的安全隐患,按照教育部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规范及教育厅对实验室安全的相关要求,实验中心拟对相关单位实验室及各类试剂暂存库等附属场所进行安全检查。

一、自查及检时间

1.自查时间:2025年4月25日——5月9日

2.检查时间:2025年5月13日

二、自查及检单位

化学系、生物系、物理系、电子系、地理系、法律系、计算机系、经济管理系、旅游管理系、体育系、会计系、教育系、中文系、音乐系、外语系、美术系、舞蹈系。

三、自查及检查内容

自查内容:

1.对照2023年《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规范》及《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2025)》(附件3),对实验室存在的安全隐患进行详细排查。

2.对于部分实验室存在化学用品、废弃物管理不规范的问题,各相关实验室要修订实验室试剂管理、实验室三废处理制度,同时深入开展化学用品、废弃物管理不规范的自查,并制定整改方案。

检查内容:

检查各实验室责任体系、规章制度、教育培训、安全检查、实验场所、安全设施、基础安全、化学安全、生物安全、辐射安全与核材料管制、机电等安全、特种设备与常规冷热设备等。

四、检查方式与要求

1.本次检查分2个检查组,分组情况见附件1。

2.检查工作基本流程:主任汇报、查阅资料、检查组反馈。

3. 各检查组成员要严格认真地做好检查记录和评价(附件2);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全面地向各系部反馈;检查结束后,各检查组组长写出检查情况总结,于5月13日前报回实验中心。

五、检查材料的处理

各系部应根据本通知认真进行自查,写出有数据支撑、详实的自查报告,报告须包括:本通知规定的检查内容、存在的问题、改进措施等。自查报告以电子版和纸质版形式交回,电子版通过钉钉发送至杜荣荣,纸质版资料由系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于检查当日交给检查组。

附件:

1.实验室安全专项检查分组及日程安排表

2.实验室安全检查记录表

3.《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2025年)》

实验中心

2025年4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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