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首页 >

实验室安全工作提醒

各相关单位:

近日,我省一高校实验室发生高温金属熔体烧伤师生事故,暴露出部分高校在实验室安全管理方面仍存在安全措施落实不力、安全隐患排查不彻底、教育培训不到位等突出问题。结合《山西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5 年度高校实验室安全工作的通知》(晋教科信函〔2025〕5号)要求,为切实做好实验室安全管理,杜绝安全事故发生,现提醒如下:

一、严格执行安全要求规范,切实落实导师责任制,导师在学生开展实验前必须对其进行实验室安全知识、安全技能和操作规范培训;学生开展实验时,必须有导师或实验员对其指导。

二、完善实验室分级分类管理体系,对不同风险等级的实验室,进行分级分类管理。

三、建立健全风险评估与管控机制,凡涉及危化品、易燃易爆品等各种危险源的科研、教学项目,必须经过风险评估后方可进行实验活动。

四、加强实验室安全应急能力建设,确保应急功能完备、人员到位、装备齐全、响应及时。

实验中心

2025年5月27日

地址:山西省忻州市忻府区顿奇东街1号 邮编:034000
电话:0350-3339867
Copyright@ 忻州师范学院实验中心